







关于白泉分公司白河旬阳两个管理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批复
索引号: | ZDDBG181171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1〕773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关于白泉分公司白河旬阳两个管理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批复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1-11-22 |
省高速集团:
你单位《关于白泉分公司白河旬阳两个管理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请示》(陕高速字〔2011〕120号)收悉,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白河、旬阳管理所均为正科级建制,各所机关人员编制17名,其中所长1名、副所长2名。内设办公室、计划财务股、工程养护股、收费管理股等4个部门。
二、白河、旬阳管理所人员编制如下:
白河管理所下设鄂陕界、白河、茅坪、双河四个收费站,鄂陕界收费站管理人员编制7名,白河、茅坪、双河收费站管理人员各编制5名;路政管理人员编制3名,收费员共编制 181名,治超人员编制36名,监控值机员编制16名。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办证员编制5名。
旬阳管理所下设旬阳、神河、张河三个收费站,各站管理人员编制5名;收费员共编制 65名,治超人员编制24名,路政管理人员编制3名,监控值机员编制8名。
白河、旬阳管理所路政巡查员共编制24名。
三、驾驶员、炊事员、水电工、门卫、锅炉工等后勤服务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,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方案,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人员并报厅核备。
特此批复。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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